全面理解同期资料新规 有效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作者:周全; 王韬
来源:国际税收, 2018, (07): 51-54.
DOI:10.19376/j.cnki.cn10-1142/f.2018.07.010

摘要

<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从2016年度开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同期资料文档。与此前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2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