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算法侵犯人类隐私权,造成算法歧视、信息茧房等困境,究其原因在于算法技术的不可解释性与商业秘密保护模式的隐蔽性。举报人免责制度作为商业秘密的合理披露制度,能够鼓励员工对违法、违规、违背道德的人工智能算法进行披露,具有伦理基础和法律基础,已为诸多国家所接纳。我国举报人免责制度在法律中有所规定,但缺乏内涵解释与制度配套。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对举报人免责制度进行具体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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