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技术创新存在着主体功能和攫取两个方向的双重作用。主体功能作用通过甄别机制、监督机制、风险分散机制、人力资本积累机制等促进技术创新;攫取则是金融部门瓜分实体经济发展成果的过程,这对技术创新将会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文章通过对中国省域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金融资源动员能力和配置能力主要体现了金融的主体功能能力,金融机构的微观盈利能力则体现了金融部门的攫取能力;金融资源动员能力的提高会增强金融系统对高风险创新活动的包容性,金融机构攫取能力的提高对低端创新活动的抑制作用更显著,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的提高则会使金融系统倾向于支持低风险技术创新。另外,东部地区虽然有充足的金融资源,但金融部门市场势力也更强大,对实体经济的攫取能力也更强;中西部地区则由于金融资源稀缺,金融基础设施薄弱,金融主体功能能力仍处在边际报酬递增的阶段。因此,中西部地区的金融体系建设应着重金融基础设施投资,提高金融系统的主体功能能力;东部地区则应强调市场改革,适当削弱金融机构的市场势力,抑制其攫取能力。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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