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西北地区几乎全部属于生态脆弱区,但同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环保法制建设还较为滞后,构筑相对完整的、独立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和社会稳定。如何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建立相应的法律与政策体系是实现西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