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儿童保护问题频发与民事司法救济应对乏力,体现出未成年人民事审判改革还在浅滩,要实现制度的深入发展必须关照其应有的制度品性。本文从日本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理念、定位与制度结构中分析其机理,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尝试构建我国"双轨制"的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制度体系。该体系包括以未成年人人事诉讼与家事审判为核心的专门审判程序、以法定代理制度与特殊保护规定相结合的普通审判程序。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双轨并行",是彰显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特质,传承少年司法经验,对未成年人深度司法关怀的最优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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