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反腐败党纪缺乏相应的规范性且制定混乱,而与刑事法律存在脱节甚至矛盾冲突,不仅使得实践中对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的关系认识模糊、界限不清,也致使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衔接不畅,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上时常出现偏差,纪法不分、以纪代法情形时有发生。其实,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应在厘清各自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二者界限与分工的认识,着力通过做好二者间的衔接,构建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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