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中机会丧失理论之构建

作者:冯德淦
来源: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1): 135-148.
DOI:10.3969/j.issn.1006-1398.2022.01.012

摘要

因果关系不明案件一直以来都是侵权法最为棘手的难题.就因果关系不明的原因,分为偶然和必然的因果关系不明,前者属于证据层面的问题,后者则属于客观规律层面的问题.机会丧失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客观规律层面的因果关系不明案件.比较法范围内存在拒绝救济和赞同救济的两种方案,但这两种方案都存在局限性.我们应当区分风险提升和机会损失两种加害行为,只有后者才具有一般的可救济性.可救济机会的确定是一个评价问题,需要法官在个案中进行实质考量,结合多因素最终确定.未来侵权法损害赔偿理论,仍然应当坚持"条件说",通过对损害层面的修正,将可救济的机会看做损害,以此维系因果关系.风险提升的加害行为,在例外情况下也应当予以规制,侵权法只有对风险提升和机会损失的行为进行区分规制,才符合实质救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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