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之前一直备受关注的毒驾依然未能入刑,再一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伴随经济的发展,毒驾的危害越来越大。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酒驾,而我国刑法却并未对毒驾行为予以规制,总是在危害发生之后才介入。放眼国外,大部分的国家普遍已将毒驾纳入刑法。所以有必要前移毒驾防范重心,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毒驾纳入危险驾驶罪中去,维护交通秩序,打击毒品犯罪,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