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实中,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未达到"双过半"业主同意即擅自以业委会名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未经业主大会决定而由业委会擅自决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其法律效力如何?业主如何进行权利救济?

  • 出版日期2020
  • 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