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冲突源于社会矛盾的积累,避免冲突的关键在于及时化解现实性社会矛盾。此过程至少包含两种机制,即利益综合和矛盾协调。法理型权威的职能定位、以及当前社会矛盾的特性给予乡村社会精英在群体性冲突的预防方面发挥利益综合和矛盾协调功能的可能空间。不过,乡村社会精英发挥利益综合功能的范围主要限定于村内的个体、群体的利益;发挥矛盾协调功能的范围主要是民众—政治权威类型的现实性社会矛盾。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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