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5年利比亚/马耳他案开始,海洋划界中公平原则的发展趋势开始由灵活性向确定性转变。从两个方面分析这一转变:内容方面,最初的公平原则仅仅强调个案的特殊性而缺乏具体的内容,但是,通过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法律制度相关性的考察,以及司法判例的反复援引和适用,公平原则已经形成了普遍适用的内容,例如不侵占原则和比例因素;功能方面,公平原则最初发挥的是法律的填补功能,但是,随着等距离方法成为海洋划界的第一步,公平原则的功能也由此变成了矫正临时等距离线可能产生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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