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诗创作中普遍存在着措词随意、意象混搭的语言暴力现象,严重误解着“自由”之精神,肆意扩张着“自由”的边界,其语言反常而不合理,其诗歌形象互相之间缺乏“勾魂摄魄”的内在联系,其行文漠视“须就上方体势而行之”的上下文场域限制,这样的诗写违背着艺术表达的准确性原则,违背着诗歌创作意象组合的和谐性原则,也违背着言语表述的语境限制原则,而导致表达涣散、语言向心力缺乏、圆融贯通之美缺失。优秀的诗人往往会对普遍的律令明知故犯、绝地逆袭,这种尽显诗人胆识、勇于履险、诗思放逸的撼人诗作不绝于史,而诗歌的控制学也须“为中才立规矩,为天才留余地”,在约束那些放纵之语的同时,也要呵护那些“越轨”之作的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