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文,俗称“红头文件”,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1]。通报作为我国法定公文的一种,源起于1951年发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其主要功用是传达、告知重要情况。此后60余年来,尽管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历经多次修订、法定文种名录屡有更易,但直到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出台,通报文种始终榜上有名。由此可见,通报在政务运作、社会治理、信息沟通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