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构建了具有我国本土特色的刑事强制医疗制度,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步入了精细化、科学化的发展轨迹。强制医疗解除制度承载着程序正义、人权保障与平衡社会利益与个人自由三方面的价值,但从司法适用的角度来讲,还存在着强制医疗机构模糊、"定期诊断评估"的具体期限不明等诸多争议,有必要对强制医疗解除中具体的交付执行机构、定期诊断评估的期限以及审判机关的决定程序问题做进一步的明确。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