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全球经济和科技迅猛发展,世界各国均在不断提高其自身综合国力。PPP模式正因其本身具备通过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共同合作,互利共赢,从而有效的缓解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的优势,在我国盛行并备受关注。截止到2017年,我国PPP项目已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辅助设施建设中的诸多领域,然PPP在我国的发展仍不成熟,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会计核算方面政策依然不健全。目前,财政部仅规定了以BOT形式的由项目公司作为主体的会计处理并未对以政府为主体的会计核算出台相应政策。因此,如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处理PPP项目的会计问题变为焦点。本文正是以此为基础,探究与PPP有关的会计问题,了解其涉及的相应资产的界定与确认并予以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