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证分析苏州市吴中区独生子女致残原因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从源头上降低独生子女不幸伤残风险的预防措施。提出目前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制度存在的不足,建议建立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的长效保值机制,并在特别扶助制度中将中度残疾和重度残疾加以区分,提高重度残疾家庭扶助金标准;政府担负起解决伤残独生子女就业的主导作用,加大对他们就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