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2005—201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数据,对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的专门竞争政策规定进行分类统计,实证检验区域贸易协定中的这些竞争政策条款水平深度对OECD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区域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水平深度的提升对整体双边外商直接投资流量有明显的提高作用,主要是有利于提高外延边际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但对集约边际外商直接投资没有明显影响。其中,区域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监管水平深度的提升不利于提高双边的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但竞争政策合作水平深度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双边的外商直接投资流量;竞争政策"横向原则"、国有企业水平深度的提升对双边外商直接投资有明显的提高作用,特别是有利于提高外延边际外商直接投资,但是对集约边际外商直接投资没有明显影响。本文还发现,"北—北"型、"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条款水平深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具有异质性影响;而且区域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条款水平深度以及分项条款水平深度会通过东道国市场经营环境和监管质量这一中介机制对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产生影响。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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