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森林法》修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立法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有完善空间。其立法定位应立足森林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具体制度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完整包容公益和私益诉求的损害救济机制;理顺森林资源损害的法律责任,确保民事责任履行的第一顺位,同时强化森林资源损害与生态破坏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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