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银行在我国已全面开闸设立,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制却几乎空白。民营银行在民国时期就已存在,由私人发起设立经营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他们的成功证明在合适的立法下民营银行可以蓬勃发展。民国时期政府对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退出的立法监管措施和银行公会对私营银行的监管措施,启示当下发展民营银行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信息批露以及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