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进共同福祉与解决冲突是政治的两大功能,也是政治合法性的两大条件。其中,后者是政治合法性的决定性条件。民主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合法的政治模式,一是因为在存在根本性利益冲突且只能以某些人的牺牲为条件来解决这种冲突的情况下,以一人一票和多数统治为内容的民主构成了一种解决利益冲突的公平方式;二是因为社会成员对于民主的价值本身不存在认识上的冲突。随着多元社会的形成,民主的合法性条件受到挑战,从而陷入了合法性危机。西方学者对这一危机做出了回应,但现有的回应并不能使民主走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