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善捐赠人撤销权制度对于破解我国当前慈善领域现实难题具有指导意义。目前学界对慈善捐赠的性质还存在争论,司法实务中对于慈善捐赠纠纷案件一般按照赠与法律关系来处理。我国当前以赠与法律关系为基础构建的慈善捐赠人撤销权制度对捐赠人意愿的保护力度不够,而且扩大了慈善组织的权利边界,容易引发权利滥用。对此,宜按区分原则对直接捐赠、间接捐赔分类规定,同时在内容上增加捐赠人在特定情形下的法定撤销权,在程序上保障捐赠人意愿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