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取了美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和印度等当代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型国家,对其自主创新激励政策从财政、税收两个视角分别做了总结和比较,通过分析发现,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人的能动性和对创新过程的尊重是其设计财税激励政策的共同特点。因此,我国自主创新财税激励政策也可参考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做上述四个方面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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