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算法应用横向扩展,机器学习纵向延伸,使得网络公共领域逐渐被算法秩序统治。算法在为人们带去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也触碰了实体法律的边界。从经济理性、工具理性及公共理性三重理性,提出利益、技术、价值三维框架。指出在数据收集、模型搭建及运算、模型输出及应用过程中,算法应用所暴露的侵权问题。阐释算法规制的逻辑起点,以论证算法亟待规制的必要性。引入“第三域”概念,考察算法规制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互动关系。结论指出,算法规制过程中,应兼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长,营造适度的制度空间,以达到平衡状态。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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