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工作经过6年局部试点,现已进入全面试点阶段。然而,当前中国社区矫正工作仍然在观念、体制和方法等三个层面存在模糊认识,没有形成清楚的实践模式。基于北京和上海两地的社区矫正的经验研究,发现中国社区矫正在观念上需要进一步理清惩罚性司法与恢复性司法的关系,在体制上需要进一步处理司法行政和矫正服务机构的关系,在方法上需要处理社会控制和优势为本的个案管理的关系。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