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政以保障和实现人权为出发点和归宿。受二元户籍制度、不平等就业制度以及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农村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同工同酬、社会保障及其子女受教育等方面的人权保障缺失。为此,应树立利益共生体的公共服务理念,深化居民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农村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制度,构建梯度累进的公共服务获得机制,以充分保障农村流动人口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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