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经济制度市场化情况下,政府参与、经济市场自我调节以及宏观调控是必不可少的组成。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主义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但经济法只能是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我国当前市场经济,若政府一旦出现疏忽,就很容易使市场失控,所以,最根本的还是要协调好政府参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以解决突发性经济失控。

  • 出版日期2016-9-25
  •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