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票据一直享有"商业货币"的美誉,可见它在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1996年1月1日我国《票据法》颁布施行。这部《票据法》规范了我国的经济活动,使我国的票据活动走向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但是这部《票据法》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它是中国经济转型期的产物,在它的内部充满了计划与市场角力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在我国市场经济日渐繁荣的今天逐渐显现。其中第二十七条是关于汇票背书的规定,背书转让制度保障了票据的顺利、迅速的流通,真正地实现了票据的制度概念。但是笔者认为本条无论是在内部逻辑上还是在制度构建上都存在这诸多的问题,本文将集中于本条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希望有利于本法的日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