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登记制度是由权利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公示路径。著作权法的登记制度,大致可分为权利归属登记和权利交易登记,二者都是以权利公示公信原则为法理基础,但著作权登记对于该原则的适用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有较大区别。研究现行著作权登记制度相关法条以及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的历次草案,可以发现著作权登记制度备受重视并不断进行了完善。现行著作权登记制度仍存在诸多实务问题,需要在《著作权法》修订之后加紧制定管理办法。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目标应当是"五个统一",即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编号、统一登记证书、统一查询系统。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