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向主导财政事权划分的模式保证了上级意志的体现,但是忽略了作为委托方的民众变量,出现了财政事权划分的维护中央权威与激发地方积极性、财力集中与责任下移、单向主导决策与地方信息优势、等级分明与权力差等、民生导向与晋升激励等五大悖论,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激励模式,不能有效满足当地居民的公共需求。因此,需要在事权划分中加入民众这一变量,通过公共服务事责、规范转移支付、明确共同事权主体责任、加强纵向协商、地方考核民主化等措施建构起以中央、地方、当地居民为主体的三方激励相容制度,化解单向主导财政事权划分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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