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与现实的矛盾以及农行在支农方面的欠缺,充分表明农行的金融服务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行应贯彻"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十六字方针,"积极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创造性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创新农民信用体系,建立一套小额信贷登记系统,以实现农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新农村建设的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