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优位”语境下的智慧司法是司法数据化的过程,是以司法大数据生态构造为基础。司法大数据生态中存在司法要素限缩、司法场景消解、司法决策削弱等限制,应明晰司法大数据生态构造的底层逻辑,结合数据场景因素与流域司法实践的考量,黄河流域司法大数据生态构造应沿循“场景一致”逻辑,强化司法权力与数据控制能力、提升协同实效、增强数据功能。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统筹衔接,加强数据协同、融合和一体化效能,构建符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司法大数据生态体系。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