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贷契约是唐代民间社会为了建立信用关系而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民间社会在契约的订立、履行和违约方面有着一套自己的行为准则和风俗规定,虽然官府对于民间私契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进行管束,但是官府的这种行政干涉具有一定的尺度。民间契约既存在官府不干涉,民间自由协定的部分,也有官府重点监管和干预的部分。因此,本文旨在研究唐代国家干预是如何影响唐代借贷契约的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