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独特的幼小衔接教育制度是其初等教育走在世界前列的重要原因。在完备的法律规范下,其教育行政组织衔接、教学组织与课程规划衔接、师资聘用与培训衔接,有效地促进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一体化,使得法国的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既体现出合理的层次性,又具有良好的过渡性和连贯性。我国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发展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重要战略意义的认识,重视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幼小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新幼小衔接机制与途径,形成和完善能够真正尊重儿童个性发展特征与需要的幼小衔接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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