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前期康区的产业形态主要是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比例较小。基于康区农、牧业的关系,田赋和牲税是康区赋税征收的大宗。民国前期川边地方政府在田赋、牲税征收上均采取过相关的措施,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赋税征收秩序,也相应增加了赋税收入。然而,康区执政者和县知事更替频繁,诸多措施没有完全落实下去。尤其是在第二次康藏战争之后,川边失地甚多,康南数县长期处于失治状态,关外各县抗粮抗差相习成风,应征地粮和牲税愈来愈少。因此,民国前期康区田赋、牲税征收的整体成效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