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直播电商供应链中,针对主播带货努力和影响力双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考虑主播议价能力,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信息不对称下的激励契约模型,提出甄别主播真实影响力以及激励主播提高带货努力的契约条件。研究表明:(1)品牌供应商不得不额外支付高影响力主播一定的信息租金;(2)高影响力主播的坑位费增加但佣金率不变,低影响力主播的佣金率降低但坑位费视情况而定,当低影响力主播的影响力值大于一定阈值时,坑位费适当提高,反之则坑位费降低或采用纯佣金模式;(3)品牌供应商对主播影响力的不同事前信念将导致最优契约的不同配置。

  • 出版日期2022-11-24
  • 单位工商管理学院; 东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