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NDC制度是国际气候治理的发展趋势。其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具有内在关联,后者是前者的理论及制度基础,前者是贯彻后者的新途径。《巴黎协定》对该制度的全面确立,标志着国际气候治理从"硬法"之治转向"硬法"与"软法"共治,从国际与国内"分离"之治转向国际、国内"协同"之治,从"自上而下"之治转向总目标控制下的"自下而上"之治。随着"塔拉诺阿对话"及"实施细则"相关谈判的深入,INDC制度的约束力及可操作性将不断提升。为此,我国应在对内与对外两个层面予以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