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完善我国海事强制令,介绍英美法系中间禁令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对比我国海事强制令与英美法系中间禁令的异同点,提出建议:(1)明确具体的海事请求标准,规定申请人对其申请内容作出全面披露;(2)"需要纠正被请求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中的法律规定是指强制性法律规范;(3)对于损害的衡量可以借鉴中间禁令制度的便利平衡原则和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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