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法律法规对民办教育产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不少缺陷,加之理论上对产权的界定不一,致使民办教育产权在实际运行中困境重重,最为突出的表现是产权归属不清和产权时遭侵害。这影响了产权功能的充分发挥,阻碍了民办教育的顺利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境,方能确保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