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代主客二分的哲学体系里,主体性的规范通常被认为是自由现实化的障碍。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打破了这一传统,他的绝对精神融主客为一体,人的自由意志受制于绝对精神的控制,人们不能脱离社会整体去获取个体的自由,这一点为马克思所继承。但马克思认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不是在精神层面实现的,而是在劳动实践中实现的,从而将黑格尔的精神实体改造为实践主体,生产者是现实社会价值创造者同时也应该成为价值享用者,社会制度的设计应该有利于超验的自由照进现实世界。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现实物质生产的一员,人只能而且必须通过群体的现实力量逐步实现现实自由,他认定发挥人的主体意志改造客观世界能够获得自由,但反对用施蒂纳式主观个体化眼光来看待现实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