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纠纷中对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都不得不依靠鉴定进行,所以医疗审判实践中存在着鉴定人代替法官,对案件进行"事实审"的现象,也由此出现了同一案件由于鉴定意见的改变,两审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鉴于此,本文针对鉴定意见和专家证人存在的弊端,分析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提出应建立鉴定意见、专家意见和中立专家三者相结合的意见证据制度,适应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专业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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