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战后,韩国创造了经济奇迹,同时也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为应对环境问题,韩国构筑了由中央为主导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确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建立起环境纷争调整制度,律师团体也积极推动开展环境诉讼,最终形成了环境保护法律机制。迄今,韩国在该机制作用下,环境形势出现改观,向"低碳绿色经济增长"的环境与经济相协调的方向发展,为此,韩国总统李明博受到联合国的表彰。但是,韩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机制仍有改善的空间和余地,尤其环境诉讼制度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