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88年,我毕业后被分配到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审判工作15年、执行工作19年,有幸在案头、在田间,在城市绚丽的霓虹灯前、在乡村泥泞的沙土路上,在为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点点滴滴地感受人民法院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