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江苏高校图书馆共建、共享和联合服务的现状可见,政府在其中的职责履行有待加强。在高校馆联合服务中,地方政府需要规范和指导高校馆的联合服务,总体配置共建过程中的资源,并通过建立相关者履行职责的评价体系,有效保证政府投资效益,促进高校馆职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