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人力资本激励制度的扭曲是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大量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高校管理层与教师之间是一种多任务代理关系。在目前的报酬制度中,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具有互替性,且为提高教学质量所付出的努力具有不可观测性。这使得高校教师一方面在教学中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另一方面则更热中于追求科研成果。因此,高校教师报酬制度的创新应考虑在绩效评价制度中引入主观绩效评价机制。主要是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加大对教学质量任务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