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四化"同步发展和顺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文章首先对四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功能定位进行具体分析,发掘其个性,其次探索几种典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最后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