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当股东大会基于多数表决,就在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最终的决议时,不同意股东会的最终决议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对自己持股份的本公司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收回。本文主要介绍股东异议收购请求权的概念、行使的条件;在适用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一系列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的建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