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在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民主为基础的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履行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但是随着社会转型与变迁,法律执行遇到了种种困境诸如:暴力抗拒执法,拒绝配合执法等。究其原因,有微笑执法、柔性执法带来的危害性,执法主体的强制性不足,以及更为关键的利益冲突。同时作为支配执法行为的执法理念在新时代不断向理性,平和,文明转变,但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执法理念需要随情境的不同而发生更改,所以有必要对现有执法理念进行条件上的限定,从而指导执法活动,目的是提高执法效能,彰显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