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4v"特征的"大数据"是基于海量、多样化的单项数据或数据集合,通过云计算的数据处理和应用模式,达到快速获取、处理、分析原始数据形成的智力资源和知识服务能力。该技术在公民信息领域的开发与应用引发隐私权保护的新危机。隐私权的内容不断扩展,其积极权能不断扩张。个人隐私呈数据化、信息化趋势发展,其经济价值也日益凸显。显然,传统对隐私权的界定与保护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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