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我国流浪儿童现状的考察,认为流浪儿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这一群体虽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但生存权、发展权和教育权等基本权益却并未得到制度保障;正因缺乏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这一群体极易成为潜在的犯罪后备军,对社会治安构成威胁。因此,国家应当建立有效的流浪儿童救助机制,维护流浪儿童的各项权益,同时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目标。文章主张整合国家、政府、社会及家庭等的力量,形成一套以生活临时救助机制、预防流浪机制与回归社会机制的"三位一体"流浪儿童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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