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重大变革,电子档案逐步取代纸质档案成为整个社会信息资源的主要载体,其作为一种新兴的档案模式已经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文章从电子档案是否具备法律性这一问题出发,论证其具备法律凭证的基本特性,并将其确定为电子档案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前提条件;进一步剖析我国电子档案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寻求其中的障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创新性地提出以完善法制化建设为目标的"四位一体"强化系统,以此为我国电子档案的法制化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